昨天,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旨在加强电池和废旧电池可持续发展法规的法规。需要明确的是,在欧盟,“电池”通常指蓄电池或蓄电池。安德烈一个月前就详细解释过这一点。该法规现已获得通过,并将在未来几天内由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签署,并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 20 天生效。
欧盟发布了一份信息图,重申了最重要的几点。如果您想阅读这些规定,可以在这里阅读。不受新法规约束的是“经常暴露于飞溅、喷水或水下条件的可清洁设备”和“商业医学成像和放射治疗设备”。第一组还包括至少具有防溅功能的智能手表和智能手机。

新法规旨在通过规范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来促进循环经济。因此,该法规规定了报废产品要求,包括回收目标和义务、材料回收目标以及延伸的生产者责任。
规定对生产企业设定了废旧便携式电池的收集目标(2027年底前达到63%,2030年底前达到73%),以及轻型交通废旧电池的具体收集目标(2028年底前达到51%、61%)。到 2030 年底)。 % 到 2031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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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设定的目标是到2027年底从废电池中回收50%的锂,到2031年底回收80% ,但这一目标取决于市场发展、技术发展和锂的供应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通过授权行为。

